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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花网百度文库侵权风波始末:对免费下载说不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7-12-2 20:09:05 人气: 标签:淘小说阅读器电脑版
导读:11月12日,南派三叔、陆琪等22位中国网络作家在新浪微博发布《我们的联合声明》,称“中国所有文字创作者最的时候到了”,向淘宝下属的文字作品交易平台淘花网发出反

  11月12日,南派三叔、陆琪等22位中国网络作家在新浪微博发布《我们的联合声明》,称“中国所有文字创作者最的时候到了”,向淘宝下属的文字作品交易平台淘花网发出反盗版的“战斗宣言”。这一《声明》迅速得到大批畅销书作家、出版商的,在短短两天时间内被转发近7000次,跟帖、评论达1700多条。淘花网很快发表《致歉声明》并删除盗版,但这股怒火并未平息。一场针对网络盗版的作家自发行动正在酝酿更大的动作,针对淘花、百度文库及其他盗版网站,他们的最终目标是———对免费下载说不,彻底扭转中国网络盗版满天飞的现状。

  “淘宝只用了一招就搞定了数字出版,悲剧了。”11月12日中午12点21分,《盗墓笔记》的作者南派三叔发了这条微博。

  这天上午,畅销小说作家陆琪接到了一位读者发来的信息,读者告诉他,他的小说《潜伏在办公室》的电子版,正在一个叫“淘花”的网站上以一元钱的价格被贩卖。陆琪到淘花搜索的时候,发现自己所有的作品都能搜到,不同的店家在卖,已经有上百次的销售记录。

  事情的起源,是从11月3日起,淘宝旗下刚成立一个月的数字内容交易平台淘花网发起“上传有礼”活动,在活动期间用户每上传一份文档就可获得0.1-0.2元的励,高质量文档金还能翻倍。

  淘花网总经理卢亮16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活动开始后每天都有20万件文档上传,审查压力远超淘花工作人员的工作限度,所以不得不放松要求,导致不少卖家上传盗版侵权内容。

  一直以为淘花网“是个卖花的网站”的南派三叔,赶到淘花网搜索,发现里面有自己的《盗墓笔记》系列全部作品的电子版,55条店家售卖的信息,价格从5毛到9毛不等。他的作品已经被素不相识的人卖出了上千次。

  博客“天降祥瑞”分析其中一笔交易说:“等于说,南派三叔写了书,出版社出了书,但是,这个叫‘桃花书生’的卖家,只需要在网上想办法下载到电子版,就可以到淘宝网上卖给任何人。卖别人的稿,收你的钱,进他的钱包。”畅销的网络作家们几乎无一幸免。

  到13日凌晨,的南派三叔连续发了十多条微博,向陆琪、沧月、蔡骏、明晓溪等作者发出号召,成立作家公会知识产权。“请资本家们不要触碰我们的行业底线,中国有几千万靠文字生活的人,一万个人里才有一个最后能成正的作家,有些孩子几年写成的第一本书只能卖5000多册”。

  陆琪、南派三叔为首执笔,晚上9点40分,一份措辞激烈的《我们的联合声明(第一波)》上线,文中称:“中国所有文字创作者最的时候到了……淘花竟然可以肆意盗取我们的文字,利用我们的梦想向读者收钱,我们还能不说线位作者的署名。

  两天之内,这份《声明》引来1600条跟帖、6000多次转发,上百位作者表示,加入的行列。

  紧随其后,14日,一份《写手联合宣言》在微博出炉,同样宣告抵制百度文库和淘宝淘花,20位作者签名,转发近2000次。南派三叔转发表示支持:“亚文化圈永远是最弱势的,我看很多人都会有各种顾虑,不敢为这个圈子说话,但是利益就是利益,版权就是版权。”磨铁图书公司总经理沈浩波发表的微博也被广泛转载“告马云,告李彦宏,告淘花,告百度文库。欢迎所有出版商和作家,请最好的律师,大家,一起告。”万榕书业总经理金波、盛大文学CEO侯小强等图书圈内人士纷纷表示,同意联合。

  其实就在11日,沈浩波还针对百度文库发了一条微博,表示对一直与百度打官司的盛大文学C E O侯小强的:“近来实在太忙,要不然,一定响应@侯小强,联合起诉百度。百度在所有作家的作品”。

  “没想到突然出来一个淘花,完全挑战了我们的底线”,沈浩波对南都记者表示,这股群情激愤的力量很可能推动中国网络版权的彻底改变,作家和出版商们联合起来了,一场大规模的行动正在紧锣密鼓策划当中。

  12日晚11点51分,作家们的《声明》发表刚两个多小时,淘花网立刻在微博上发表致歉声明,称“我们在活动中一再强调上传内容的版权要求,上传者薄弱的版权意识也让我们感到非常,我们已经删除了数以万计的文档”;“我们已经在12日晚叫停了此次活动。淘花网将主动清除所有侵权的数字内容”。截至18日,绝大多数涉及盗版的作家作品已被删除。

  淘花网总经理卢亮16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事情发生当天刚好是周五下午,他在出差途中收到同事短信得知此事,晚上回到酒店看到事情始末后,即电话同事要求连夜删除盗版内容并向各方道歉。据作家陆琪听到的说法,马云(淘宝所属阿里巴巴集团CEO )获悉此事后对管事者发了一通火,要求立刻纠正。

  卢亮解释称“上传有礼”活动未料到会有那么多的文档上传,审核小组无法应付巨量上传,放宽了要求,才导致许多盗版内容上线。淘花将从违规卖家那里追回卖盗版的款项,补偿给版权方。

  “接下来,我们对网店要完全实名认证,个人开店必须证明他是作者或者版权方,更多的电子内容我们会直接跟出版集团合作来做,会变成一个不是CtoC(客户对客户)的市场,而是一个Bto C(商家对客户)的市场。”

  随后,卢亮动作频频,他主动与陆琪、沧月等作家接触,答应了作家代表提出的“立刻删除所有侵权作品,改变销售审核模式,实名制及授权前段审核,不允许使用T X T文档”等要求,并于18日到与沈浩波等人面谈道歉。

  卢亮对南都记者称,淘花网意欲改变电子阅读盗版泛滥的大,支持正版交易,“我们觉得付费阅读的时机差不多到了,用户的习惯是可以培养的。我们要让正版的东西慢慢获取市场。”

  18日,淘花网向宣布,在删除所有侵权数字内容的基础上,将每年出资500万元成立淘花版权基金,扶持正版原创作品,鼓励作家在淘花网上开店。

  淘花在危机后的态度迅速在作家中缓解了敌对情绪。沈浩波对南都记者说,“如果说淘花真的能够改变这个模式,我觉得他们真有可能会改变互联网版权的生态,我们也拭目以待”。

  读客图书公司董事长华楠的说法更直接:“现在淘花和百度,谁往正版的上走,我们出版商和作者就支持谁,谁就占了市场的先机。最后就会形成所有力量对抗盗版一方的局面”。

  淘花网如此迅速地转变和获得谅解,难怪有网友认为,这是淘花网一次漂亮的逆向炒作行为,是“演了一场戏”。一位微博网友“大鱼说漫画”说:“这是一场单方面精心设计好的戏,另几方‘被演出’了一下?”这位网友表示“若真是炒作,且炒作能带来文化产品网络版权的推动,那也算有积极效果吧。”

  南都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在淘花表示要支持正版之后,作家和出版商们正在将矛头逐渐转向百度文库。

  “如果淘花的问题解决了,是不是最后就非要剩下一个傲慢的老大叫百度呢?”沈浩波说。他表示,磨铁图书公司的畅销书在百度文库几乎全都有。

  11月12日,恰是百度文库庆祝成立一周年的日子。作为一周年的成就,百度文库方面,用户自发上传的文档总数已经突破了1000万大关。

  而就在10天前,盛大文学CEO侯小强于11月1日、2日连发六篇微博并公布手机号,呼吁包括作家、出版社在内的内容创造者、提供商,联合起诉百度文库。侯小强称,盛大文学95%的畅销作品在百度文库都有盗版。

  11月1日,侯小强在微博中写道:“所有的出版商,你们看看百度文库,你们的几乎所有作品都在那里。今天没有人出面,整个国家的创意产业还有什么未来可言?”短短一个下午的时间,他的微博转发量超过1500条,成为当天的热门线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发表声明,表示支持盛大文合出版界起诉百度的提议,要求百度停止侵权行为并向著作权人赔付版权使用费。侯小强已有数百作家和出版商与他联系,准备发起一场大规模的针对百度文库的诉讼。

  万榕书业总经理金波对南都记者说,他们的书,包括韩寒、慕容雪村、安妮宝贝、王朔等人的作品,在百度文库全部都有,供人免费阅读,从未获得作家或出版方的许可。“90%甚至100%的畅销书都能在百度文库里找到,这是一种明目张胆的盗卖作家创作版权的行为”。

  根据百度文库的说明,文库定位为“供网友在线分享文档的平台”,即“用户可以在线阅读和下载多个领域的资料;平台所累积的文档,均来自热心用户上传;百度自身不编辑或修改用户上传的文档内容”。

  南都记者登录百度文库发现,该文库支持doc、pdf、ppt、xls、txt等多种格式的文档。为了鼓励更多的人主动把内容上传,百度文库推出了积分激励的机制,文件总量目前已突破1000万件大关,且每天以6万份的速度增长。

  早在今年3月16日,盛大文学已就五部小说被侵权正式起诉百度,目前诉讼还在进行中。侯小强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盛大文学最火的十部小说,在百度的搜索上,每一本都有800万个盗版链接。我们最火的一万本小说在百度文库里面全部都有。我们最火的前一百本小说,在起点中文更新5分钟之后在百度贴吧就有了。”

  南都记者于16日联系了百度公关部人员,他们提供了11月3日百度文库产品经理李锦飞接受T echw eb采访的报道作为回应。

  “百度产品团队不太会理会这些声音,而只会专心把文库的产品和用户体验越做越好。”在这一报道中,李锦飞称,网络文学类资料在百度文库中只占很小的一部分,而且百度文库产品设立的初衷和发展重心也一直不在网络文学方面,“百度文库根本不和盛大文学在一个领域上考虑问题”。

  李锦飞称,百度文库的价值在于推动文档类学习资料及经验知识在互联网上的沉淀、帮助网民更好地分享知识、交流学习经验,并非一个简单的小说阅读平台,他怀疑侯小强的矛头是否指错了地方。

  对于“盗版”的,李锦飞解释说,文库的所有内容都是由网民自行上传和编辑,但如果有人或者机构发现网友分享的内容有侵权现象,只需要通过举报系统反馈情况,百度会迅速去核实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百度方面的反应被出版商和作者们视为“傲慢”。侯小强称,他们是在与百度多次沟通无果之后才提起诉讼,并百度是以“用户上传”的名义行盗版之实。他说,他们不得不花1000万元去买百度搜索的关键词,以便读者在搜索盛大旗下作品的时候正版链接能够出现在盗版的前面。

  “如果最后只剩下一个傲慢的老大叫百度的话,我在这里表一个态,我们会跟他们死磕到底”,沈浩波对南都记者说,他们正在酝酿一个三年计划,希望用三年的时间彻底扭转中国互联网的盗版侵权现状。为此他们将建立一个的常设机构,目前正在组织常设律师和常设工作人员,由所有作家和出版人来一起给他们付工资。“我们的官司会打到美国去,我们正在组织律师团和作家团,我们正在聚集中国50个最有号召力的作家,我们会发起一场规模浩大的版权诉讼。”

  在金波看来,网络盗版屡禁不止,背后的根源还是中国人的盗版习惯,真正需要改变的是人们的观念。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张洪波表示,我们往往形成一种网络就是免费,免费就是便捷的观念,忽视了里面的版权问题,也让很多机构“避风港原则”来规避责任。

  中国作协发言人陈崎嵘18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作协已经注意到了淘花及百度文库侵权事件,也注意到了淘花所发出的道歉声明,“我们觉得淘花的道歉行为常明智的,作家的正益尤其是作家的版权应当得到也必须得到,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行为去作家的版权。”陈崎嵘称,中国作协刚做过一个网络的调查,给了中央有关部门,希望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

  “如果没有盗版,我们的收入能扩大十倍不止”,读客图书的董事长华楠称他们的畅销书《藏地密码》、《我们这些年》等被严重盗版,除了百度的电子版,还有淘宝卖家的盗版实体书。“找他们投诉,撤下去了,过一两天就有新的ID又放上去。处理周期非常长,耗费人力精力,屡禁不止。”

  作为传统作家,阎连科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自己的作品被网络侵权,他是懒得管也无力去管,“其实就是逃避,像打官司什么的我是做不来的,没有精力去面对现实,大多数作家都是我这样的心态。”在百度文库,记者搜到阎连科的所有作品。阎连科说,传统作家的作品没有那么多读者,阅读量不大,网络收费阅读拿不到多少钱,最大的后果是,只能让他们的书印得更少。“全社会都在盗版,整个社会都在克隆,我们很无奈。作为一个作家,他的劳动与中国的现实是很不相称的。”

  陆琪是完全靠写书来维持生活的作家,盗版对他损害最大。“如果中国没有盗版的话,这么大的市场,作家一年拿几千万、几百万是很正常的,但现在全国也就几十个作家一年能拿到几百万”。微博上,已经有网络作家号召大家不要写作,称完全是白费心血。蒋则直接:“反正我已经看清了,写书是赚不了钱的,以后我不会单纯靠写书挣钱。”

  南派三叔认为,盗版正在整个文化创意产业。他举了自己一个朋友做例子,此人有才华、热爱写作,但最终决定回去经营自己的家族企业。“他认为在中国家是没有前途的。作为爱好,年轻时可以熬一熬,老了之后呢?还会熬夜写小说让别人来盗版吗?”“中国的唱片行业已经被盗版毁掉了,再毁掉文学,这个国家的原创力就彻底死了。我们作家有作家的能量,这是没有退的最后一战”。

  “其实我认为读者是愿意付费的。我们经常接触很多读者,他们对喜爱的作家是想付钱、愿意花钱买,但现在是没渠道。”读客图书的董事长华楠说,中国人已经接受了买五六十块一张的电影票去看一场电影,能否花二三十元买一本书,或者花一两元钱网上看书只是一个消费习惯的问题。这十年来,版权意识在普通里已经是越来越强。“这次的事件很可能是一个契机,改变整个网络盗版的大。”

  去年是最热烈也是发展最快的一年,因为kindle出现了。kindle中装有EInk(电子墨水技术)屏幕,比较省电,不会反光,比较接近传统阅读,所以深受读者的喜爱,在一般把开始使用EInk的那一年称为“元年”。另一波浪潮就是去年年底推出的iPad。可以说是阅读器的进步推动了产业的发展。

  目前主要的内容提供商有三个,一是纸制出版社做,像远流出版社做“金庸阅读器”一类的应用电子机、城邦跟iPod结合在一起等,这一类把纸制书和紧密结合在一起;其次是最大的通信运营商中华电讯,它有一个ham i书城,为手机用户提供;还有就是像wallpedia、智慧墙等百科网站,用户需要加入会员,在电脑上下载来阅读,目前很多电子报都是采取这样的方式。

  整体而言,的内容供应商都是有跟出版社签版权合同的;整体来说比较规范。而的格式一般是xm l,可以兼容到电脑、iPad、kindle等。

  在,主流的阅读方式是手机,一般来说手机阅读不会付太多钱,但都是经过签约授权的。因为就是坐地铁或者坐火车旅行无聊打发时间,但是点击率会比较高。至于应用电子机、iPad这些一般都是高端人群在使用。

  作家和出版社之间都是有合约的,版权问题一般都是由出版社负责处理,在,由于纸质的印刷和营销成本比较高,作家一般是提取10%的收入。而对于的话则要更高些,作家往往能分成30%到50%。如果要在电子阅读器上购买一本书,会根据这本书定价的八折或六折销售。像一本售价为100元人民币的书在iPad上可能会卖到80块。平时也会有一些像特价之类的促销机制。

  整体来说,在整个出版体制都是很规范的,在方面都会严格地签约授权。的读者也已经形成了付费的阅读习惯。正是这种规范化使得整个产业有一个美好的发展前景。而传统出版社也将其作为新发展的一个机遇。

  最早的发展也与kindle的出现有关,因为有大量的英语阅读人口,买kindle就会直接下载(与K indle的亚马逊网站的英文书),但是现在亚马逊没有中文书,所以总体来说,这种阅读不是很流行。

  没有内地、那么多的应用电子机的厂家,所以没有IT界来推动这种趋势。也有一些手机供应商在近十年做过的推广,但是影响不是很大。

  的的发展是与苹果的热潮一起出现的,A pps(苹果软件商店)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收费模式。目前基于A pps平台的主要是传统出版社和A pps开发商在合作,内容则完全由出版社提供。在收费上,A pps一般都是采取“微消费”观念,所以一般一本书可能是1.99美元,有时候一本书往往会被切成很多份。而作家本人的分成则完全由出版社来处理,因为版权在出版社这里。在A pps中,苹果公司分掉30%,剩下的主要由出版社和IT公司来分,合作的方式就有很多种,分配的比例也很不一样,从50%到出版社拿80%都有。

  的传统出版社在产业中依然处于核心地位,出版社基本上都是内容供应商,除了内容以外,他们可以跟别人合作,处于主导地位。A pps一般是和IT公司合作,并不是出版社绝对没有能力去做,而是这种变化的形式实在是太多了。你宁愿和一个开发商合作,他们去追逐技术上的潮流。

  和内地不同的是,在并不流行像盛大文学一样由作家在网上写作品,然后由读者付费阅读的方式。其原因可能是买书很方便,如果读书的话都去书店买,另外内地那种由电信商推动和文学网站这两种收费方式在都没有,的手机运营商并不怎么推动这方面。即使是做了一个文学的网站,也不见得会产生这样一种商业模式。没有这种商业模式的话,就使得整个环节并不是很流通,这就使得这条并没有通起来。

  但是在流行了相当长时间的网页阅读收费模式,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教科书,是免费的;另外一种,就是其他出版社的人去做的,是收费的,大家就要竞争质量了。现在很多出版社都在做这方面的工作,有很多学校愿意用付费的,当然那个费用也不是很高,可能每个学生一年也就不过花十几块钱到一百块钱或两三百块钱(就可以解决教科书的问题)。

  目前,整个的版权还是相当规范的。出版社、读者都自觉地使用正版的。即使出现了一些侵权的行为,经过法律诉讼,很容易正本清源,因为的机构、公司都比较重视名誉,当他们成为被告以后就再也不会去做这样的事情。而传统出版社也将图书店电子化作为大发展的一个新契机。(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针对互联网公司的知识产权侵权案并不少见,早在1999年互联网发展方兴未艾之时便有王蒙、张抗抗、张承志、、毕淑敏、刘震云六位作家起诉世界互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行业狂飙突进式的大发展,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呈泉涌式增长。

  国家立法层面也关注到了这种态势,2000年,最高通过《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著作权法第十条对著作权各项的均适用于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2006年颁布的《信息网络权条例》中则了著作权人信息网络权的具体途径。2009年颁布的《侵权责任法》也明确“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立法积极并不意味着中国的网络知识产权已趋于完善,它仅仅是确立了一个基本的规则,大学院崔国斌副教授说,传统的那种不顾著作权人同意将相关作品放在网上的情况越来越少,但是打着用户名义在边缘地带打擦边球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

  在界争议较大的边缘地带就是“举证、删除”原则的适用问题。“举证、删除”原在《信息网络权条例》中有明确,它的核心前提是明确运营者是否知情。目前,判断运营者是否知情的主要方式是看内容本身的性、运营者的商业运作模式,尤其是它是否对内容进行筛选和推荐。崔国斌说,很多互联网运营者的意识还停留在BBS时代,他们在用户将盗版内容上传在存储空间时,都假定自己是不知情的。只有当人通知时,自己才有义务去删除。由于互联网信息的海量特性,使得人在寻找侵权时往往挂一漏万,使盗版以另一种形式大行其道。在极端的情况下,很多互联网公司甚至自行冒充终端用户上传盗版材料。

  “就目前而言,这种网络知识产权的诉讼和成本很高。”大学院副教授杨明说,当人来的时候,很多网络运营者往往采取拖延战术。它们可能觉得自己目前的市场份额很大,也有很多的固定消费人群,广告收益很高,所以即使是打官司也不怕,相反,没准还能给它带来更多的关注度。更为重要的是,消费者也不认为网站提供这样的盗版内容是违反商业和法律的行为,这就使得盗版网站在“”的支持下大行其道。

  另一个摆在者面前的障碍是技术层面的,“由于网络侵权本身涉及的面比较广,你很难一个个去查证。”杨明说,在国外,如果你在学校里被发现下载盗版电影,很快就会受到学校网管部门的,从而有效地这种行为,这在中国来说还不大现实。执法和适用法律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如果诉讼成本很低,执法有力,盛大干吗还跟百度谈半天,直接告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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