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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不行:武侠小说为什么是禁书?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6-11-29 7:51:23 人气: 标签:最新武侠小说推荐
导读:1989年2月,赵清阁写信给远在美国的韩秀,抱怨国内出版界“很令人恼火”,她所编的《现代女作家小说散文集》要重印,排版都排好了,却被出版社搁置,因为不赚钱,“他们

  1989年2月,赵清阁写信给远在美国的韩秀,抱怨国内出版界“很令人恼火”,她所编的《现代女作家小说散文集》要重印,排版都排好了,却被出版社搁置,因为不赚钱,“他们只着眼于经济效益,热衷于武侠、性爱作品。”

  这样的抱怨,大概并非只此一家。在整个80年代的出版市场中,武侠小说的持续走红乃至泛滥,不仅使出版社趋之若鹜,招致知识分子的批评,同时也引来了文化宣传管理部门的关注与担忧。从1981年起,关于管制旧侠义小说、新武侠与武打连环画的文件就不断出现,然而,从赵清阁的信中可以看出,直至1989年,这一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一面是管理部门的三令五申,一面是出版界的屡教不改,其中的困难,不仅源自市场利益与宏观管理之间的斗争,更源自管理者自身在尺度把握上的为难。如果说“性爱作品”可以一刀切地进行严厉打击,那么武侠小说所涉及的,则是一片更为暧昧不明的空间,它一方面包含暴力、凶杀的成分,一方面又满足了读者对阅读趣味的需求,乃至对某种正面的家国大义的宣扬。在出版市场化的过程中,对这样处于灰色地带的作品要不要管,如何管,成为摆在出版管理者面前的难题。

  

  旧小说:市场读物还是学术资料?

  武侠小说第一次进入出版管理部门的视野,是由于旧小说的翻印成风,其中主要涉及的就是以绿林豪侠为主角的侠义、公案小说,《施公案》、《彭公案》等书广为流行,《三侠五义》的印数甚至突破了百万册。为此,国家出版局下发了《关于从严控制旧小说印数的通知》,其中对这类旧小说的评价是,它们“虽然也反映出一些封建统治阶级的黑暗、残暴,但书中大多宣扬封建道德观念,存在着因果报应等消极思想,有的艺术水平也不高”。因此,这些书虽然可以印出一部分作为研究资料,但“几十万、上百万地印行,大量向读者推销,就不妥当”。在此基础上,出版局要求各地出版管理部门对这类书的出版计划与印数进行一次检查,并上报结果。

  《通知》虽然提到要对这类书的印数“加以控制,加强计划和合理供应”,但并未拿出具体的办法,制定详细的标准。因此,广东省出版局致函国家出版局,询问具体计划。1981年2月,国家出版局复函列出两条具体方案并抄送各地出版局:

  一、今后对有关公案、侠义、言情等旧小说,请不要租型。已经租型出去、尚未开印的书,亦请通知租型单位停印。

  二、对上述这类旧小说,必须严格控制印数。一般不要超过二、三万册,主要发给文艺研究方面的专业工作者。如印数超过三万册,需经省出版局审议批准并报国家出版局备案。

  武侠小说的报批备案制度由此确立,但这仅仅是第一步,因为从实际上看,这一策略似乎完全起不到作用。仅一年以后,国家出版局就不得不再次出手,下发《关于坚决制止滥印古旧小说的通知》,措辞强硬,一面痛批少数出版社“就是不听招呼,继续滥印滥出”,一面出台八项措施,对现状加以整改,要求所有新旧武侠,以及据其改编的连环画“不许继续出版”,正在印刷的“一律停印”,已经印好的“暂行封存”。理工农医等科技专业出版社和院校出版社不准出版古旧小说。新华书店要限制陈列与销售,不要宣传推荐。更重要的是,今后所有古旧小说的出版,“要纳入统一规划,待规划制定后再分配给有关出版社出版。”

  从报批备案到计划出版,对旧武侠的管理步步从严,在之后各年度下发的要求报送出书计划、制定出版规划的通知中,也反复强调对古旧小说的出版要加以严格控制。即便如此,出版社仍在想方设法寻找出版空间,也由此触动了市场出版、学术出版与出版管理之间的复杂关系。1982年中,国家出版局要求各出版社制定今后两年内的文学古籍的整理出版规划,半年后,共有23家出版社上报选题,其中又出现了大量古旧小说,为此,出版局不得不再度重申“对侠义、言情、公案类继续从严控制,印数不得超过三万册”,并要求各社“选择应慎重,着重考虑选题的学术价值”,最后强调“今后出版单位不得在统一规划外自行安排出版此类书稿”。

  借古籍整理的名义出版古旧小说,原来是出版者为出版此类书籍而找到的空子,之后却成为管理者管制此类书籍出版的门径,在催报1986年出书计划的通知中,出版局明确表示,“古旧小说限于古籍及有关文学专业出版社出版,选题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专题报我局批准后,方可着手出版工作。”这一审核工作并不是走过场。1985年,吉林文史出版社想出版“晚清民国小说研究丛书”,涉及一些旧小说代表作的编辑出版,出版局在回复意见中一面同意丛书出版,一面强调作品选择要力求精当,“如张恨水、顾明道等所选似嫌过多。”——这两位都创作过大量的言情、武侠小说。而到了1988年,上海图书公司要求影印《晚清小说大全》时,出版局表示,晚清文学的研究已经有了比较全面的出版计划,此书选题重复,因而予以拒绝。

  在这里,国家管理的对象从出版物本身转向了出版单位,由此,古旧小说不再是所有出版者可以自由选择的出版对象,对出版单位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了旧小说的发行空间。更有趣的是,这类书籍被纳入所谓“学术出版”的范畴,在这些关于旧小说的文件往还中,“学术出版”成为市场出版与出版管理的中间地带,既开出了出版旧小说的转圜空间,又方便了国家的介入与管理,市场与国家在此达到了某种微妙的平衡。

  禁不住的新武侠

  如果说对古旧小说的管制,还可以通过将其纳入“学术出版”领域而实现,那么面对新武侠,国家的管控可谓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早在1981年,邓小平会见金庸的消息使后者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1984年左右,以金庸作品为代表的港台新武侠大举进入内地出版市场并蔚然成风,由于当时大陆尚未加入版权公约,各家出版社争先出版金庸著作。据媒体报道,仅《射雕英雄传》就出了7个版本,加上金庸剧在电视台的热播,金庸、梁羽生、卧龙生、古龙成为出版市场上炙手可热的摇钱树,风头一时无二,各种盗印乃至冒名,更加不计其数。在1987年7月下发的一份《部分非法出版物目录》的“淫秽图书”部分,一共6本书中就有3本冒了金庸之名,1本冒了卧龙生之名,新武侠作者的市场价值,由此可见一斑。

  这一风潮迅速引来了管理部门的关注,并连续发出一系列措施,试图对其加以控制。1985年3月19日,经中宣部批准,文化部下达《关于当前文学作品出版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明确规定新武侠、旧小说以及据此改编的连环画须专题报批后方能出版。4月3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了全国出版局(社)长会议,会上专门强调了不要滥出新武侠小说。5月2日,出版局发出《关于几类文学作品征订发行的通知》,要求上述几类图书在征订时必须有出版局批准文件,否则不予征订。出版社不得交集体或个体单位批发,未经批准亦不得自办批发。6月18日,文化部发文重申从严控制新武侠小说,批评一些出版社对之前的规定“置若罔闻,拒不执行”,“目前这类图书大有泛滥之势”,并规定未经批准的图书,一律“停排、停印、停装”,未发行的一律封存,违规者实行经济制裁,措施之严厉,前所未见。9月2日,出版局发文批评有些出版社“迟迟不按规定进行处理”,督促全面贯彻上述文件规定。9月18日,出版局要求纠正“哄抢出版新武侠小说和古旧小说改编的连环画的做法”。在9月21日下发的催报1986年出书计划通知中,特别单列一条,要求自1986年起二、三年内,“各出版社一律不得再安排此类品种”——对新武侠小说终于由“管”走到了“禁”。

  此间,分管宣传工作的中央领导胡启立曾在《国内动态清样》第156期的批示中要求文化部出版局对滥出新武侠小说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9月14日与23日,出版局分别送了两次报告,完整地表达了管理部门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分析与试图采取的措施。在总体态度上,报告认为新武侠小说“不是不可以择优出一些”,但现存的问题是“出得太多太滥。品种多,印数大,参与出版社广,出书时间集中,出书单位庞杂,都是前所未有的”。在分析原因时,报告提到一些非常有趣的细节。譬如说,有些出版社会以“梁羽生、金庸是统一战线对象为理由”,要求大量出版新武侠小说。由此模糊了统战需要与社会主义原则之间的界限。还有,有些人会将武侠小说的泛滥“说成是通俗文学的兴起”。再次,电影、电视剧的播放对出版的影响很大,有人会问,既然电影、电视可以放,“为什么出版部门要限制出书?”最后,全国性的大报发表梁羽生的长篇专访,也造成人们对新武侠的热捧,“甚至把出版新武侠小说说成是打破禁锢,是双百方针的胜利。”

  这些林林总总的回应,勾勒出一幅异常生动的画面,使我们可以观察到,在出版部门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出版者如何在经济利益的推动下,巧妙地征用旧有政治意识形态框架中的话语资源,将它们转化为自身行为的合法性证明,并由此悄然改写这些话语的内涵,在这里,统一战线、双百方针、发展通俗文学等政策统统变成了资本增值的外衣。对这些说法背后的动机,管理者事实上心知肚明,因此,在要求管制新武侠的出版,“警惕和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惟利是图思想的干扰”的同时,报告也建议解除出版单位的经济压力,减免所得税,免除营业税,并在贷款上给予优惠,以及拨款成立出版基金或对亏损出版社予以补贴。

  然而,这些手段还是无法解决新武侠的泛滥问题。1988年6月,新闻出版署发文重申新武侠小说、古旧小说需要专题报批的通知,提到依旧有一些出版社擅自翻印出版这类作品,“而且印量很大”。1990年4月,新闻出版署发出《对目前出版发行的新武侠小说的处理通知》,指出这类图书仍然“泛滥于书刊市场”,要求继续加大力度,从严处罚,对1989年2月以后出版的,要从重处罚。1990年9月,出版署查处了文化艺术出版社违规出版新武侠小说的问题,该社与7家单位协作出版了11种新武侠小说,“为不法书商所利用,错误是严重的。”

  在国家的补贴与处罚背后体现的非但不是其成功,反而是一种无奈。书商群体的出现与协作出版这一形式的流行标志着出版系统已经基本完成了市场化转型。通过资金补贴的方式来满足出版方对资本的追逐,就更显得自我矛盾,它是市场逻辑的产物,而不具有改变这一逻辑的力量。在此前提下,国家管理体制与新武侠的缠斗注定了失败的命运。

  1991年,三联书店与金庸签下十年合同,正式将金庸作品完整引入内地。1992年8月,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调整部分选题管理规定的通知》,决定下放古旧小说、新武侠小说的专题审批权,“按照一般选题管理程序安排出版”。至此,出版市场对武侠小说这一灰色地带的蚕食终告完成,各路江湖好汉,终于可以在神州大地上弯弓射雕,倚天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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