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沈嵇帆 张律 记者曹吉根)浙江湖州南浔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两家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存在维保不到位、造成电梯留有安全隐患的情况。 据了解,该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南浔镇一小区15幢1单元的电梯缺少6次半月维保记录及1次季度维保记录。经调查,该电梯由嘉兴一家企业负责维保,维保人员共四名。该企业承认由于工作疏忽大意,导致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保养。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对其作出了罚款处罚。 “维保是电梯安全的重要保障,电梯存在的许多小问题,大部分都能在维保中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维保单位的将造成安全隐患。”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4月1日《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施行后,市场监管部门在做好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的同时,还不定期地开展巡查工作。 此次巡查中,南浔区菱湖镇一企业的货梯因为缺少2017年度的半年维保记录,其维保单位同样也受到了监管部门的处罚。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此次两起电梯维保案件的查处,可以对其他电梯维保单位起到警示作用,促进维保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保障全区电梯安全运行。”魏优旃 本文由 恒宇国际(www.neivn.cn)整理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