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了十二种情形,当电梯维保单位出现其中任一种情形时,将列入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负面名单”,包括由于电梯维保单位自身原因,一年内发生伤人及以上责任事故的;维保的电梯存在不能及时消除的严重安全隐患,未采取立即停止电梯运行等有效措施,且未及时书面通知使用单位的,并造成电梯困人等事故(件)的;超越《许可证》许可范围开展电梯保养活动的;将承接的维保业务进行转包或分包的;连续2个年度维保单位违法违规量化考核结果被评为“D级”的;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或故意事故现场、有关的;因维保原因造成电梯年度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低于50%的等。 “负面名单”公布期限届满前两个月,段曦打谢娜由电梯维保单位向将其列入“负面名单”的市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电梯维保单位“负面名单”销榜申请表》及相关整改材料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负面名单”期间未发生本制度第六条不良行为的,将其从“负面名单”上销榜,销榜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不合格的,延长一年。 本文由 恒宇国际(www.neivn.cn)整理发布 |